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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2 02:10: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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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按照《2022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公告》规定,为切实做好2022年咸阳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计划数量2022年,咸阳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

按照《2022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公告》规定,为切实做好2022年咸阳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量

2022年,咸阳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33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对脱贫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放宽到大专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陕西省2022年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计划一览表》的要求为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陕西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

报名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按照《2022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1日08:00至2022年4月24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4月21日08:00至2022年4月25日18:00。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局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咨询电话如下:

序号

县市区

网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1

秦都区人社局

029-33229016

2

兴平市人社局

029-38901320

3

武功县人社局

029-32974058

4

泾阳县人社局

029-36223227

5

三原县人社局

029-32256631

6

乾县人社局

029-35521179

7

礼泉县人社局

029-35621323

8

永寿县人社局

029-37663432

9

彬州市人社局

029-34928738

10

长武县人社局

029-34201817

11

旬邑县人社局

029-34422269

12

淳化县人社局

029-32772571

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局在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会同卫健局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采取笔试、面试或考察考核等方式进行。考试具体通知及要求请及时关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四)核验有关资料

体检前,各县市区人社局将核验进入体检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对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体检

体检医院须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卫健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咸阳市人社局、咸阳市卫健委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岗位调剂

调剂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咸阳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在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应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要求由各县市区另行通知。

五、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

定向招聘人员须按照合同要求,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工作帮助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二)待遇

1.定向招聘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3.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在脱贫县、山区县工作的浮动两级薪级工资;

4.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5.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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