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2023年度职工医保: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 5400元/人•月
大额医疗补助缴费标准为194.40元/人•年
大病保险缴费标准为48元/人•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合并征收,单位按6.8%缴纳(领取失业金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按2%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按6%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划拨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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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在档案托管机构托管档案的通过档案托管机构代办,无人事档案的持本地户籍证明或本地居住证明到所在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以个人身份办理参保手续;
市医保经办机构指导县市区经办机构并做好市本级服务对象的医保经办工作,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做好辖区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信息登记、医保待遇享受、医疗费用结算拨付及统筹基金的管理工作,向税务部门传递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相关信息;
税务部门依据相关信息征收各项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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