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9 1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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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汇:咸阳户口迁出条件,咸阳户口迁出办理要求,咸阳户口迁出办理条件是什么
内容简介
社区集体户口登记办事条件:一、因人民法院判决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地无处落户的因人民法院判决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地无处落户的,由辖区派出所直接向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书面申请;经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审核同意后,批准设立社区集体户。二、因房屋出售将
社区集体户口登记办事条件:
一、因人民法院判决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地无处落户的
因人民法院判决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地无处落户的,由辖区派出所直接向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书面申请;经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审核同意后,批准设立社区集体户。
二、因房屋出售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地无处落户的
因人民法院判决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地无处落户的,由辖区派出所直接向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书面申请;经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审核同意后,批准设立社区集体户。
三、因房屋拆迁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地无处落户的
因房屋拆迁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地无处落户的,由辖区派出所直接向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书面申请;经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审核同意后,批准设立社区集体户。
四、因婚姻变化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地无处落户的
因婚姻变化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地无处落户的,由辖区派出所直接向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书面申请;经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审核同意后,批准设立社区集体户。
五、因家庭矛盾等原因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地无处落户的
因家庭矛盾等原因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地无处落户的,由辖区派出所直接向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书面申请;经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审核同意后,批准设立社区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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