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收养子女申报户口指南
申请条件:
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公民收养子女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收养手续。凭所需申报材料为收养子女申报户口登记。
申请材料:
1.申请人申请书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3.户口簿
4.身份证
5.结婚证
6.被申请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或《出生医学证明》
7.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事实收养公证书》等申报材料。
法定办理周期:
30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地址:
咸阳市当地派出所
工作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7:00)